

提示词
以 4:5 竖向比例,创作一张高分辨率、超写实的棚拍构图:一位真人站在同一人物的风格化 3D 漫画造型(摇头娃娃风格)版本旁边。仅以提供的参考图作为身份的唯一来源。严格保留主体确切的脸部结构、比例、肤色、发型与所有可辨识特征。请勿更改或风格化真实脸孔。构图与取景:全身竖幅,采用干净居中的版面。真人主体站在右侧,漫画造型站在左侧,高度约为真人主体的 50–60%。真人主体随意地将一只手肘靠在漫画造型超大的头上,营造自然而俏皮的互动。真人主体(摄影感):超写实渲染,具备自然肤质与细致细节。表情温暖、放松且自信。姿势与风格(重要):主体呈现略带酷感、时髦的姿态——放松站姿并带些微不对称(一腿略前或重心偏移),肩膀放松而不僵硬。靠在漫画造型上的手应显得轻松自然。服装(与参考一致):保持材质写实且清晰可见。3D 漫画造型(风格化版本):皮克斯/迪士尼风格的 3D,比例夸张——大而富表情的头与较小的身体。身高应明显较矮,约在真人主体的腰部高度。脸部特征须维持可辨识但有所强化——更大的眼睛、更柔和的造型、略为放大的微笑。情绪与肢体动作(重要):表情比真人主体更俏皮生动。眼睛更明亮、更有表情,微笑略为夸张。肢体姿态绝不可僵硬——采用自然、活泼的站姿。依真人主体的个性加入细微动作。姿势应像有生命的动画角色,而非僵硬的公仔。服装:以柔和 3D 材质,精确 1:1 风格化重现真人主体的服装。光线与环境:来自左上方的柔和漫射棚灯,营造平滑的高光与柔和的阴影。干净的浅灰渐变无缝背景(内侧较亮)。输出风格:超干净、具电影感、高细节的渲染,在写实人类与风格化 3D 角色之间形成强烈对比。两个主体皆以柔和自然的阴影着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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